法律问答

法院判决借款人在规定期限还款,但是借款人未还款,请问律师,规定期限至今的这段时间内,利息能不能算?还是根据法院判决书,偿还借款即可。

2018-09-13 15:27: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由借贷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视为没有期限,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发还借款。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债务人不偿还,债权人必须两年以内起诉法院,否则会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院支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民间借贷公司利息和银行说法不一样,银行的月息是以千分之几计算,年息以百分之几计算;在民间借贷中,月息一般是以“分”为单位进行计算。如果换成银行的年息说法的话,“几分利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百分之几”,也就是说,1分=1%,2分=2%,所以
    1.5分=
    1.5%,年息为18%。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出四倍,那么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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