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发生时,一方应负全部责任,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责任方损失的100元由责任方保险公司代替,赔偿责任方非责任财产损失的限额。

2020-03-11 08:45: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无责任车辆的损失由谁赔偿,  交通事故无责任车辆的损失可以找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赔偿。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曰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根据民法理论,赔偿全部财产损失除了直接的财产上的减少之外,还应赔偿失去的可得利益即间接损失。
    间接损失是指已经预见或者能够预见的可得利益。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关于事故车辆贬值损失的概念  鉴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首先要搞清楚车辆贬值的种类。车辆的贬值一般分为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
      实体性贬值也称有形损耗,是指机动车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由于物理和化学原因而导致的车辆实体发生的价值损耗,即由于自然力的作用而发生的损耗。旧车一般都不是全新状态的,因而大都存在实体性贬值,确定实体性贬值,应依据新旧程度,包括车辆外观、内部构件或部件的损耗程度。
    假如用损耗率来衡量,一辆全新的车辆,其实体性贬值为百分之零,而一辆报废的车辆,其实体性贬值为百分之百,处于其它状态下的车辆,其实体性贬值则位于其间。  功能性贬值,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的车辆贬值,即无形损耗。
    这类贬值又可细分为一次性功能贬值和营运性功能贬值。一次性功能贬值是由于技术进步引起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现在再生产制造与原功能相同的车辆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成本降低而造成原车辆的价值贬值。
    具体表现为原车辆价值中有一个超额投资成本将不被社会承认。营运性功能贬值是由于技术进步,出现了新的、性能更优的车辆,致使原有车辆的功能相对新车型已经落后而引起其价值贬值。
    具体表现为原有车辆在完成相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在燃料、人力、配件材料等方面的消耗增加,形成了一部分超额运营成本。  经济性贬值,是指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所造成的车辆贬值。
    所谓外部经济环境,包括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通货膨胀、环境保护等。经济性贬值是由于外部环境而不是车辆本身或内部因素所引起的达不到原有设计的获利能力而造成的贬值。
    外界因素对车辆价值的影响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对车辆价值影响还相当大。
  • 交通事故责任各半交强险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责任各半交强险如何赔偿  你的车去对方保险公司赔交强险,对方的车去你的保险公司赔交强险,你的车损超过二千元了,超过的部分用你商业险中的车损险来赔,由于商业险要按责任比例赔偿,所以只能赔你50%。如果双方的车损都没超过二千,用“交强险互碰自赔”就行了。下次如果有类似的情况,一定要在快速处理协议上写明你是全责,这样就可以先用交强险赔对方的损失,再用商业车损险全额赔偿本车损失了。  
    二、最新交强险规定挂车未投保险如何赔付  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决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相应的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三、2013年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计算方式  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  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  A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10%  A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20%  A3:上三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30%  A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0%  A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10%  A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浮动比率30%。
  • 根据新的交强险条例规定,被保险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被保险以外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限额范围内负责赔偿。  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即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无责任10000元。  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即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1000元。  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即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无责任100元。  交强险赔偿垫付与追偿  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 交强险赔偿只是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推行的险种,是每个车主必须购买的,它的费率是全国统一定价的。针对不同车型有不同的基础费率。它的赔偿也是全国统一的。

    如果双方都购买了商业险,在交强险不能完全赔付对方的情况下,商业险可以支付剩余的部分。
    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医疗费用,如果伤者定残,最多保险公司能赔付12万,人伤1万,死亡伤残11万,财产2千 最坏的打算就是起诉,因为保险公司是不会多拿一分钱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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