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因为原告有一辆脏车,没有卡,我不能拿证据,故意隐瞒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而我女儿知道他名下有一辆土车,请我女儿作证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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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
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
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赔偿并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物质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等。
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如果哪一方对子女成长更为有利,则判断给哪一方,同时,如果一方存在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另一方抚养。
三、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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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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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工资、奖金购买的任何属于夫妻共同使用的财产)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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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