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错过了六个月在医院,用错了药,导致儿童死亡,法医院是二级因果关系,医院应付多少报酬,医院占百分比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3-11 10:0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方没有明确确诊的情况下给以不对证、不适当的用药,有用药过错。如果因用药过错造成患者受害的,构成医疗事故,具体认定错误用药包括以下情形:
    1.没有会诊记录和诊断记录的确定诊断就给药,属于错误用药。
    2.所用的剂量已超出上述药品用量的限度,医院超量用药的行为,严重损害患者的健康。
    3.医方违反了患者享有的医疗知情权的原则,即诊断,治疗,主要用药,治疗目的等等都未主动、详细告知。属于医疗过错。
    4.医院并没有针对患者的病情发展状况而采取任何应对措施,继续对患者施用之前的针药,直至患者痊愈无望。
  • 对于漏诊行为,如果医院有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或者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的因素造成的,医院没有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
  • 在医院治病死亡的,比如说:手术中或手术后在医院死亡,应当马上保存尸体,复印病历。申请医学鉴定,由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医学鉴定,鉴定主要目的,看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是否有过错,该过错包括医院是否有修改病历等内容。
    如果鉴定为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医疗事故主要指医生或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认定过错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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