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电动车撞到另一边,责怪我承认,治疗费我付了,而医院的身份证明没有损坏只是一点点,另外3000元我拒绝了,他会起诉我,怎么解决?

2020-03-11 10:19: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来看,如果在交通事故受到的伤害能够认定为工伤,那么受害方除了能够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还享有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追讨民事赔偿的权利。
    即法律并未禁止同时享有两项权利。
  • 汽车与电动车发生的车祸可以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有证据证明电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具体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认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后交通责任划分,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撞,电动车,费首先需要确定,对方的车是不是属于非机动车
    这个具体的标准你可以查一下,包括车辆的最高设计时速和自重
    如果对方的车超过了非机动车的标准,那么恭喜你!
    虽然他的车是电动的,但是已经超过了非机动车的标准,就不能按照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来区分责任,否则,不管谁对谁错,机动车都不能免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