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主向我借钱被法院没收房地产,房主在照顾我住房的时候房主去世了,继承人同意给我提供住房。 我们该怎么办

2020-03-11 14:2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查封房产的手续: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 根据你说的情况,即便原房主去世,也不是绝对不能过户到你的名下,可由原房主的继承人协助过户。但是,如果你甘愿承担赔偿第三方经济损失的风险,可任由其起诉。你与第三方的房屋买卖合同,目前还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他根据该合同起诉,法院判决你交付房屋并协助过户的可能性极小。
    因为,从法律上讲,你买的房子虽已交付但未过户,物权尚未变动,你还没有取得房子的所有权,因而也就没有处分权。如果第三方起诉,在法院开庭辩论终结之前,该房还未过户到你的名下,或者原房主的继承人未对你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予以追认,那么,你与第三方的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
    当然,你应对合同的无效承担主要过错责任。
  •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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