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马律师您好,我是北京市集体户口(男),妻子是外地户口,新生儿可以随父落户吗?

2018-09-13 16:18: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的户口与抚养权没有直接的联系,如在离婚时父母对子女抚养权无法协商,则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一般考虑的是子女的实际生活状况,与哪一方生活对其成长有利等,一般不考虑户口情况。如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确定了子女归一方抚养,则户口可落户在直接与子女生活的一方那里。
    相关法律:《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孩子入户口三种情形,具体需要的证件如下:
    一、婚生子女: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双方户口簿、身份证,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入户;
    二、非婚生子女:个人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三、收养入户:收养证、户口簿、身份证。
  •   在当事人的集体(用人单位等)同意当事人的子女落户的前提下,才能申报新生儿的户口,需要说明的是,在当事人的配偶属于家庭户口时,首选在配偶一方申报新生儿户口;
      具体可以带上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卡)、出生证等,咨询集体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明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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