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的房子撤走了,有两家商店,每月有收入。 因为没有营业执照,所以自己的宅地、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左右,地基在110平方米左右。 现在,工作组每天说政策,可以赔偿约70万日元。 我现在买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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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行政诉讼。
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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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
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
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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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处在实际营业中的门面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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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