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摩托车在人行道上撞人,受伤的人55岁没有骨折只是软组织的损伤多,住院一周,住院期间是司机家属去看护的伤员,治疗费约6000人,都是司机替换的,现在出院后期需要那些赔偿,调停真的有用吗? 买了强险。

2020-03-11 17:4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纠纷处理有五种途径: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
    (2)行政处理。程序是:向医院所在地卫生局医政科递交书面“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写清楚患者个人情况、诊疗经过、造成伤害的证据(X光片,医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等)、患者的要求;卫生局对有关情况到医院调查,征求双方意见是否同意调解;如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将医患双方有关材料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是否赔偿以及赔偿数额的调解,调解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3)司法途径,直接到法院起诉。
    (4)通过第三方调节机制进行调解(如果当地建立了这个组织的话)
    (5)当地政府信访。
  • 被撞的人根据伤势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如果有伤残损害还可以要求: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撞的人买了意外险可以像自身投保的保险公司请求但保险公司一般会要求肇事者一方先进行赔偿,余额才由他们承担(保险公司不同,具体要求也不同),申请的话打你投保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就行了呀。
  • 去交通事故调解处需要准备的资料:
    1、发生事故一方身份的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或是单位证明。
    2、事故过程中如果是车辆,保单。
    3、事故中受损害主张赔偿的材料:财产损失的包括发票,维修票据,鉴定损失的单据;人身损害的材料包括医疗费用票据,住院病历,诊断证明,误工证明,收入情况证明,纳税证明,交通费用票据,营养费用票据,定残鉴定书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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