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男朋友交往,男朋友钱不够的时候用身份证借了贷款。 没钱的时候让人还了钱。 现在他的家人讨厌我了。 我想自己还钱,还了我以前的钱,可是他不认同。 说这个消息是我登记的,以后得找我。 我们该怎么办

2020-03-11 18:51: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别人欠当事人钱,但是没有偿还能力,可以通过调查确认是否属实,如果确实没办法还钱,可以与对方协商还款计划,如果对方有能力还钱而恶意逃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偿还。
      在催还欠款时,应该注意几个问题:
    借款是否合法,因为法律只保护合法的民事行为;
    借款是否有证据,包括借条、证明,如没有证据,要尽快收集和固定证据;
    借款的诉讼时效,还款日期等等。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贷款买的车出险后在理赔时有时候确实会遇到一些麻烦。
    一般来说,很多保险公司都要求贷款车辆出险理赔需要出具有贷款银行提供的理赔委托书,其中还有的保险公司只涉及理赔金额5000元以上的车损事故。
    而理赔委托书一般来说有两种用途。一,银行证明贷款车的还款记录良好,二,银行作为车辆保险第一受益人放弃了因车险而对保险公司的索赔权益保险公司让车主提供这样的证明,就是为了转嫁日后可能出现的理赔款支付纠纷。
    不过,业内专家认为,保险公司让贷款车主出具贷款银行出示的“理赔委托书”,不仅违反了民事活动中最基本的原则公平、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同时也削弱了消费者的正当权利,并加重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
    因此,贷款买车的车主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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