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家拥有所有证书的私立幼儿园,租了一所私人的房子,在2004年开办的幼儿园,在2009年底赶上拆迁,只10000元的搬迁费,没有补偿,如果我还能得到补偿?

2020-03-11 20:4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既然双方已经分户,那么就属于同一地址上的两个户口。如果该地的拆迁政策是按照户口进行补偿,那么每一一户都应该得到补偿。因为户籍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二,如果该地的拆迁政策是按照房产,以及土地面积进行补偿的。那么,这与双方是否分户没有关系,拆迁补偿款应该补偿给房产,土地的所有人。
  •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 你好,幼儿园拆迁补偿操作如下;首先有没有证书,如果有营业执照,那么上面应该洗的有经营的内容,是国有的还是民办的。如果是国有的那么补偿的可能性不会很大,反之是私营的,就会按照一般的补偿来走程序。
    如果需要具体的信息,可以找我们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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