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爸爸被别人击伤,另一方早已被警员扣押,如今是患者病况进一步恶变,另一方不愿付款治疗费,一直说没钱,我们家四处都借走钱,只有凑4万,住了3天院大夫让再去交6万,还说假如患者挺得以往将会是植物人,假如挺不以往就将会导致意外事故,我想问一下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3-11 21:5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于院方的治疗失误,导致患者成为植物人的,属于医疗事故,院方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我国植物状态诊断认定标准。
    该标准共七项:
    ⑴.认知功能丧失,无意识活动,不能执行指令;
    ⑵保持自主呼吸及血压;
    ⑶有睡眠觉醒周期;
    ⑷不能理解或表达语言;
    ⑸能自动睁眼或在刺激下睁眼;
    ⑹可有无目的性的眼球跟踪运动;
    ⑺丘脑下部及脑干功能基本保存。
    以上症征持续存在1月以上者,即为持续植物状态。
  •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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