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卖二手房,是中介公司提供的贷款信的照片,虽然没有银行的盖章,但是厚泽担保发行的贷款证明书是邮政储蓄银行办理的个人二手房已经被贷款了,请问这是否有法律的有效性

2020-03-11 23:2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大部分的二手房贷款是无需通过担保公司的,中介极力劝说客户缴纳担保费,主要是因为与担保公司利益挂钩,可以从中收取回扣。同时有些小中介与银行的关系“不到位”,审批、放款环节需要担保公司协助。
      不过,通过担保公司办理贷款也不是一无是处。南京房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一般二手房交易,是卖方先将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方再凭着已经在自己名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银行贷款的抵押登记后,然后银行才能发放贷款。
    ”  该工作人员指出,在这个过程中卖方已经失去了房产的所有权,却要等一段时间才能拿到全额房款,一旦发生意外,比如说买方的银行贷款未获批准,或因买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导致房产被司法查封等都会导致不能放款,卖方就拿不到剩余的房款。
      如果通过有资质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这些风险都由担保公司来承担,但是这笔费用不能强制征收,购房者完全有自主的选择权。
  • 已设定担保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权优先于债权,故,该担保物之物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之权利。
    别除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别除权是不同于其它一般破产债权的,别除权的基础是担保物权,当一个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如果该公司在破产前对外举债时用公司的某项财产做了抵押,质押等担保时,那么在清算的时候,那些做了担保的财产是不列入破产财产,而是让享有该债权的人优先受偿。
  • 根据二手房交易中的现实状况,在签订过程中,中介二手房合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合同中药明确房屋坐落,产别,书证号等房屋基本概况的规定。其中包括告知租赁情况,以避免买方拿到了产权证但拿不到房屋使用权的情况;告知抵押情况,以免对对以后产权证的办理时间以及房款的交付方式造成影响。  
    2、合同中应约定房屋按套转让,可避免因双方对产权证上面积的理解不同而产生的纠纷。  
    3、合同中应明确产权证过户方式及税费支付方式的约定,能让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做到心中有数。  
    4、合同中应明确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的事先约定,以避免因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和纠纷发生后因无相应的约定而导致的纠纷无法处理的情况。  
    5、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交付方式,为买方什么时候能取得房屋的使用权提供了保证,也对因卖方逾期交房产生的纠纷如何处理提供了依据。  
    6、合同中应明确佣金的约定,提醒买卖双方支付佣金是自己的义务,从而避免中介方因收不到佣金而与买卖双方产生的纠纷。  
    7、合同中应明确对合同变更的相关规定要提醒三方,避免因不懂法而擅自改变合同引起的纠纷。  
    8、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了中介方与买卖双方之间以及买卖双方自身之间什么情况该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这有效避免了纠纷产生后因约定不清而导致纠纷无法处理的情况。  
    9、合同中要明确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确保一旦纠纷产生后能按照合法、有序的方式去解决。  
    10、合同中要有三方的签字,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及安全。  以上便是对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特点及应该怎么签的相关介绍。事实上,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是一件好事,能够通过书面合同的方式将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规制,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交易的安全,避免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造成额外的损害,同时也有助于中介公司更好地提升服务。关于应该怎样理性签订合同的问题,其中涉及到权利责任的设定,如果买卖双方在某些条款上无法预见是否对自身有哪些利弊,最好能够找专业的法律人士如房地产律师咨询,确保能够万无一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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