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打工,没有签合同,奖惩制度也没有马上告诉我,工作结束后,扣除工资的近一半,由于各种原因扣除工资,到发工资为止教我规章制度。 那样的话,我还能得到扣除的工资吗?

2020-03-12 06:5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劳动者工资;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
    如遇法定休假日或者公休日,应当提前支付;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并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
    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入职表、求职表、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的同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扣除劳动者的工资,违法私自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 死亡工资是遗产,可以由死者的直系亲属继承;
    一、死者死亡后的遗产包括工资、股票等,都是可以由其直系亲属继承的;
    二、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进行签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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