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的父亲在我们结婚之前就去世了,家里还有婆婆和丈夫,财产是怎样分配的,请告诉我媳妇是再婚的

2020-03-12 08: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这方无权将其转让给他人;《婚姻法》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因此,如果遗嘱中说明了遗产归某方一方所有,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这方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分家产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一份好的《分家析产协议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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