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招标方与丙方产生嘴角矛盾,招标方先打打架,承包方维护同学们打过招标方,承包方基本上没负伤,那时候根据私了,而且承包方给招标方报帐了治疗费,拍了影片那时候招标方鼻头一切正常仅仅发生变化肿,一个月后招标方再度寻找承包方说鼻子软骨形变,看医生评定是没事儿,由于外面看不出,如今招标方规定承包方赔付六万。我想问一下教师如今承包方应当如何解决?

2020-03-12 10:40: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故意打人要怎么赔偿
    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如下:
    1、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残疾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精神抚慰金。
    8、营养费。
    具体赔偿多少钱,应待医疗终结,确定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项目,并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及护理依赖鉴定等等,再行根据当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确定。
  •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医疗事故赔偿步骤:
    第一步,鉴定医疗事故。
    第二步,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
    第三步,根据《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
    第四步,计算赔偿总额。
    计算公式为:赔偿总额=上述11项所加总额×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赔偿比例。
    第五步,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
  •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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