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十字路口直行加右拐行车道向右转弯时,车后走非机动车道行车道变更车道,碰撞我车右侧,导致车祸事故,这样的事情如何评定义务?
-
由警方经过勘查后出具
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双方责任大小。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条第二项进行处理。
【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
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
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1、《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第2项:“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
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