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你好!人们企业在建工业厂房,分标段设定了2个施工总承包范畴,均完成招标会签署总承包合同书。在其中A包项下工程分包工程项目1也早已进行招标会,总成绩包完成合同书签署。之后由于工程施工总图转变,工程分包工程项目1被区划至总承包B范围之内。我想问一下怎样解决工程分包工程项目1?

刑事辩护
2020-03-12 15:30: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我国《建筑法》明确规定,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违者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  
    (1)接受中标通知书。  
    (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4)谈判。  
    (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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