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有一所房,是产权房 ,我爸爸一个人名字,我想问一下最好是的方式如何能够把房屋在我爸爸百年之后让我和邻居孩子一起承继或我或我孩子在其中一个人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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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房产继承有以下三种方式:
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
继承人与
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
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 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
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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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的权利分产权和它项权,它项权通常指
抵押权和其它相关权益,如果有抵押贷款,则产权抵押给了贷款人,产权人本人只有使用权。
2、原则上来说,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产权,但夫妻存续关系期间所购置的房产,不管写哪一方的名字,
婚姻法规定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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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关于婚姻过程中
房屋产权的问题,法律有关规定如下: 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哪一方名下,只要双方当事人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是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一方婚前购房,办理房产证是这一方当事人名字,住房产权为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对方的权益是,自领取
结婚证起还贷数额的一半,以及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登记在这一方子女名下,属于父母对子女单方的赠与,产权和配偶无关,属于房产证登记人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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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