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个房子在两个出售问题,一个房子,两个,两个没有房子买房子换房子,买房子的前提是真正的占有权,(b)另一个是第一个买房子,当事人支付,而且购买合同是真实有效的,通过法院的判决,这有优先权,得到房子的所有权?

2020-03-12 17:4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房产变更更名过户的具体是:当地房产交易中心。
      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
      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 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
      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
      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
      如果不满五年面积小于等于144的话 要收取差额营业税
    5.5%(市场指导价与原始购房价的差额)
      契税 面积小于90㎡的且是首套住房的话就是收取1%的,第二套住房的话就是2%.个税是1%。
  • 遇到“一房两卖”怎么办?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遇到“一房两卖”怎么办。
      首先,同一套房屋存在数份购房合同时,只能确认履行其中一份合同。确认的原则是:一般情况下,以时间先后为序,认定履行最先签订的一份购房合同。但是,如果先签订的合同没有经过房地产交易市场登记备案,而后签订的合同却作了登记备案,则应当认定履行经过登记备案的合同。
      其次,购房者签订的合同因开发商一房多卖而解除,在以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处理这类案件往往判定开发商返还购房款,支付利息。如果开发商的一房多卖行为造成购房者其他损失的,据实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
      法律温馨提示:   为了避免落入开发商一房多卖的陷阱,建议你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前,凭本人身份证或委托律师去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查询你所欲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已作了交易登记。
    如果作了交易登记,这就意味着这套房屋已经卖出。
  •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公证机关一般要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以下情况:
    ——买卖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房屋产权状况;
    ——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内容是否认同,是否协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确。
    在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证机关除去要对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进行审核之外,主要对合同的下述内容进行审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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