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结婚证的年龄和身份证的年龄不同的是结婚是否无效

2020-03-12 18:05: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结婚证的时候要身份证,办理结婚证是提交的证件:
    1、双方各自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照片上要有身份证号,最好到指定照相馆照相。

    结婚登记的程序:
    1、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双方在“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书”上签字声明。

    5、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生育孩子,没有处罚,但是要上交社会抚养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