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就是经济适用房小区业主,我的买房合同时间为:2011年01月,房本颁证为2014年03月,我想问一下现可申请办理把经济适用房特性改成商住楼特性吗?需怎样申请办理?需补缴的额度怎样测算呢?感谢!

其它
2020-03-12 18:20: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

    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即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
    上市后,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这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书所拥有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样。

    惟一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没有标定地价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
    这样,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购买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再次交易的时候,就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了。
  • 一般来说,劳务派遣合同包括你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你、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对于事业单位来说用得比较多,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
      所以,如果属于你和用人单位发生辞退或者辞职现象,你首先需要找劳务派遣机构联系,并且看看合同中关于辞退或者辞职现象的处理,一般来说派遣合同里面都没有规定,所以被用人单位辞退是得不到赔偿的,自动辞职只要你提前一个月跟劳务派遣机构说一声,一般来说也不用赔偿,但是合同另外有约定赔偿金的除外。
  • 你是否办理了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手续?把契税,印花税工本手续费以及住房维修基金都交给了开发商?还有代理费用?如果是那样,那么你两年之内是那不到房产证的,一位开发商根本没有去给你缴纳税费办理你的房产证,他们拿着你和其他业主的钱免利息周转两年,才会给你办理。
    这是行规!这个税费你可以自己去缴纳,很快就能拿到你的房产证,你现在这个情况,就算你打官司赢了,最多给你半年物业费冲抵的赔偿,你还要搭钱搭上时间,划不来!建议你再和开发商沟通协商一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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