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提前一两天签订后,但合同没有给租户,因为没有交定金,租户搬进来,我现在不想租给他,他不搬,我该怎么办?

2020-03-12 18:3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租房的时候,无论是陌生人还是亲朋好友,原则上都应该签订合法的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也需要写明、写细各种条款,比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交付方式,修缮责任,转租约定等等。
    特别对于容易混淆、容易引起纠纷的部分,需要小心谨慎。毕竟只有落入纸面上的事情,才会被法院认可。 而像发生租户恶意不搬走这样的事件,如果有合法的租赁合同,那么就可以直接提交法院来解决。
    但如果当初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那么解决起来就会相对困难,而这种困难主要集中在取证上。
  •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上面两条都只是说的租赁不得对抗抵押,也就是说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承租人无权向抵押权人提要求。
    但是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只不过效力只及于承租人和出租人,这就是合同的相对性。
    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出租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出租的时候出租人就已经向承租人言明了的,出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 据相关的法律依据: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还有就是如果房屋租赁期超过6个月,要订立书面合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租人随时解除合同的话,会给出租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要在合理的期限通知承租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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