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租了一辆汽车给朋友。 结果,没用几天。 把车一直放在路边,钥匙也放在车上,没通知我。 我可以向派出所报警吗? 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被证明车身有伤痕。

2020-03-12 19:37: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本条规定,在借用、租赁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过错责任。
  • 租车发生交通事故,涉及到是否需要赔偿车辆折旧费给租车公司的,具体要看租赁合同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的,一般依据合同约定来赔付,如果租车人对租车公司的车辆折旧费有不服的,也可以积极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不支付折旧费。
    或者等租车公司起诉后,委托专业的律师积极应诉,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 开车撞死人一般构成交通肇事犯罪,不会判死刑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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