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月17日,我儿子在学校被同学撞倒,鸡内金也被打碎了。对方只给他1000元,我给他12000元。现在天气变了,我儿子的手很痛。我想起诉学校和对方的父母。我不知道法庭是否会接受。谢谢你的指导。

2020-03-13 01:00: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校内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大多数赔偿标准适用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你可再详细看看上述法律规定。
    另外,若准备到法院诉讼,可考虑将学校和侵权人均作为被告,因为,学校对小孩是负有看管监护义务的,对此,学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当然,侵权人也要承担责任,另外,作为孩子的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本身负有监护职责,故在最终考虑责任时,会承担小部分责任。
  • 二手房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民事诉讼的举证制度是:“ 谁主张 谁举证 ”。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原告提出请求的,原告应当举证;如果被告反诉的,被告也应当举证。
    打官司最重要的问题是证据,没有证据,口头上的主张法院都是难以支持的。我国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当事人自己提出一项主张,就必须同时拿出一份证据来证明,否则法院就一般不会认可这个主张。
    二手房买卖纠纷中最重要的证据是二手房买卖合同,当然还包括其他一些证人证言和文件等。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协议离婚并对夫妻合法的财产进行财产分割,离婚后一年内如果一方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进行分割财产。
    可见,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协议提出诉讼,法院可以受理,超过一年时间法院将不予受理。
    法院在受理后查明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如胁迫、欺诈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法院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将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