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问我的丈夫谁欺骗了我的第二个孩子。我答应给他一个机会。让他写一份声明,如果他下次出去,请他直接离婚,不要拖拉,两个儿女回到我身边,我们的财产就是我的。这样的声明是有效的。如果没有,我们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我和我的孩子?什么更有效?

离婚
2020-03-13 07:25: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键在于二胎和二孩的区别。全 面两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继单独两孩政策之后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这是中 央基于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 在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这一事情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同时先救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协商,在达成共识后再就双方子女的归属权来进行协商,最后得出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结果后便可以去民政局进行离婚办理。 要知道,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通常情况下这一部分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双方协商后一方自愿放弃外,应该由双方按照平等原则,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就这些事项达成共识,则可以通过去法院起诉进入离婚的诉讼程序。
  • 离婚的要件是感情却已破裂。
    如果一方已另一方出轨为由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调解。
    调解不成,法院会判决离婚。
    出轨一方属于对婚姻破裂有过错一方,因此,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会对未出轨一方适当多分。
    法院判决离婚案件的一般原则是。
    照顾女方、照顾弱势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未出轨一方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6条要求出轨一方进行赔偿。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