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甘肃庆阳人,找的对像是重庆人,2014年1月结婚,于2014年11月生有一子,因在怀孕期间家庭矛盾严重,对像在我怀孕期间后4个月未曾照顾并不给生活费,我独自一个在娘家生活,在今年1月份发生矛盾之后,对孩子和我不闻不问至今,也不承担给过生活费,在这期间,7月份去重庆协议离婚,因孩子未上户口,民政局无法办理离婚手续,到法院起诉8月份开庭,因分居时间不够,法院未判离,现给孩子上户口,村上无法写到介绍信,现在孩子无法上户口,孩子马上1岁了,想请问把孩子户口上在我这边是否合法,因村上现在征地的纠纷,地也征了,公共地款也分过了,后期征地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因在分公共地款时,有村民在这之前从外迁回户口,未分到钱现在打官司,村上以这个原因说无法开介绍信,需要我们小队长同意和队上的40户左右人口的2/3户人同意,村上才同意给我开介绍信,那么如果村民不同意,我孩子户口无法上,我对像的户口是外地的,是在别人家户口本上上的,在那边也上不到,孩子户口上到我名下,是否合法,如果我要选择法律途径,我要怎么做,才能给孩子上户口 !

离婚
2018-09-13 19:1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离婚房产分割,孩子只有户口一般是分不到的,因为孩子年龄好还小没有经济能力,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孩子无关,孩子是无法因为你们离婚分割房产的。
    离婚财产分割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按照我国法律,只要我国公民的孩子一出生,孩子就应该有自己的合法户口,无论孩子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  我国《婚姻法》在第二十五条即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樊慧荣律师补充道,但是,在非婚生子如何上户口的问题上,确实还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定。  目前,具体解决的方法各地方不同。实践中,非婚生子上户口时,大部分地区的公安派出所主要是凭婴儿的出生证,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亲子鉴定或进行身份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