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哥在2013年丢了身份证,把他的账簿拿到了当地警察局,他们把我的信息放在我哥哥的身份证上。

2020-03-13 10:0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新的身份证,需要当事人凭户口本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没有户口本是不能办理的。  需要当事人先补办户口本,再凭新的户口本申请补办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身份证到期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是公安局申请重新补办。
  • 居民补办身份证需要本人持户口簿到我局治安大队办证大厅申请办理。身份证办理需要2个月时间才能拿到。在补办期间如果急需用身份证的话,可以在办理身份证后的15日内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证1个工作日内就可以领取)。
    在不需用磁的情况下,临时证和正式证效力等同。
    按照规定,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的,每证收取40元;临时证每证收费1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