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弟弟被判10年徒刑,于2013年8月7日被捕,前一年说要减刑,后来家里真的没钱付,又减刑,今年是减刑的时候,我弟弟请我帮他支付罚款,但法庭没有通知我支付罚款,如果我不减刑的话。

刑事辩护
2020-03-13 10:5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节 罚金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根据刑法,立功可以从轻处罚,具体怎么从轻要结合案情与立功程序,以下是量刑相关规定:
    《最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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