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私募基金签订了赎回合同,但基金公司没有付款,事务所的人去楼空,基金公司请律师联系,回复等待有人收到后兑现,如何提起诉讼?

2020-03-13 11:07: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日常的经济往来中,由于各种原因,对方单位可能不直接收款、付款,而是委托其他单位/个人代收代付。遇到这种情况一下要小心谨慎,不能仅凭对方业务人员或财务口头通知,一定要有相应的书面委托或通知,否则可能遇到以下风险:债权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代收时,债权单位可能声称自己没有收到款项,要求重新支付;债务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代为支付时,第三方单位可能会以“返还不当得利”要求返还相应款项。
    风险防范:在债权单位要求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时,可要求其提供相应的书面委托书、或书面通知,明确写明委托第三方单位代收;债务单位让第三方单位代为支付时,应由债务单位和第三方单位写出书面说明,共同确认“由第三方单位代债务单位代为支付款项”的事实。
  • 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依法签约后,国际贸易合同是解决贸易纠纷,进行调节、仲裁、与诉讼的法律依据。
    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一致
    (二)对价和约因的规定
    (三)合同当事人必须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四)合同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五)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六)合同形式的法律规定
  • 在确定了你需要的律师之后,按照法律的规定,你应该与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一份聘请合同,也就是委托代理协议,这份协议将确定你与律师事务所以及某位律师之间的代理关系,并规定你们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律师事务所一般都会向你提供一份固定格式的委托代理协议,你需要做的只是审定其中的内容,并将你的具体情况填写在协议的空白部分就行了。当然,这件事绝不是说上去那么简单,律师事务所提供的空白合同中往往会忽略一些对你来说非常重要的问题,而糟糕的是,在签订合同时,你可能也会忽略它们。   一份正式的委托代理协议一般都包含有很多条款,而以下一些实质性内容,你可以参考一下:   
    (1)委托事项是什么?   
    (2)受委托的律师应当为你做些什么?怎样保证律师的工作效率和尽责?   
    (3)你愿意交给这位律师哪些权利?   
    (4)你应当为律师提供哪些协助?   
    (5)你应当支付哪些费用?其中每一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法是什么?如何节省律师的工作开销?是否能有初步的费用总额估算?   
    (6)未尽义务的一方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如何确定一方的违约?   
    (7)在什么情况下,你或者律师事务所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如何承担?   
    (8)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除此之外,任何你认为重要的问题你都可以提出来,并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协商,把它写进合同中去。   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律师事务所向你出具的空白合同中应该已经包括了以上所有重要内容,这时候,你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条款的表述是否准确、具体和完整。   首先,在实质问题上,任何含糊的措词都可能最终导致你的损失,因此,诸如“原则上”、“尽可能”之类的语言是应当避免的,除非你真的并不看重它们所涉及到的某项具体权利。   其次,任何一项权利义务的说明都应当具体。例如费用方面的规定,笼统地要求你支付一切与办案有关的费用恐怕并不妥当,至少你有权利知道,哪些费用是与办案有关的?它们在数额上的确定标准是什么?怎样保证律师在办案中尽可能地节省费用呢?   最后,就合同内容的完整性而言,如果你实在没有把握,不妨试试这个简单的办法:找出合同条款中所有对你的义务的规定,并确定对方是否也有相应的义务来平衡他所享有的每一项权利,如果没有,那么这份合同可能对你有些不利。
  •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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