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些人借钱不回,藏起来,有借口,打官司,最后一句话是怎么回,钱还是怎么回?如果对方是坚定的,还是买不起?

2020-03-13 13:54: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
    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借款人到期不还钱,出借人能不能主张合同违约金,可以先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
    1、借贷双方明确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那么借款方到期不还钱属于违约,即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合同中明确了违约金的数额或是计算方法的,那么即可以按照该约定进行计算。
    2,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未做约定或没有签订借款合同的,一般不能主张违约金的。但是,可以主张对方赔偿实际损失,譬如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
    3、在未约定合同违约金的情况下,是否支付那笔钱,其实还可以通过借贷双方自己协商。
    只要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便可以按约定履行合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并且双方因此引起纠纷的,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是不用坐牢的。如果你起诉并胜诉后,诉讼费可能由对方承担,但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你的钱暂时也拿不回来,法院会中止即暂停执行,等对方有财产了才会执行。
    虽然如此,但如果你不起诉,那你拿回钱的几率就是零,起诉了至少还有希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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