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人有婚外恋,提议离婚,男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失?

离婚
2020-03-13 14:35: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事宜,对离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拿离婚协议等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成,如想离婚,只能是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一并处理。
    法院在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后,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破裂则判决离婚,如有和好可能则判决不予离婚
  • 一方提出离婚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离婚的请求是双方中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来的。主要是本着婚姻自由的原则,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法院对于提出离婚一方的请求,会根据庭审的情况来判断双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
    如果符合那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同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财产各归各)平均分割及子女抚养的问题作出判决。当然如果双方的离婚是由于一方比如男方有第三者,那么无过错一方就有权利要求男方给予精神上的赔偿。
    赔偿或补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 由于婚外情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离婚精神损失费。
    精神损失费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
    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
    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3、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