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对方故意伤害我们的人死亡了,对方家属不要求我们协商赔偿,到法院后判断他们给我们的经济赔偿吗? 如果有的话,我能判断多少钱,谢谢。

2020-03-13 18:3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更大数额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调解不成,被告人确实不具备赔偿能力,而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坚持在物质损失赔偿之外要求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却有困难的被害人,给予必要的国家救助。 因此对于故意伤害而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具体的赔偿依照上述情况确定。
  • 如果按照故意伤害致死刑事案件判决,那么民事赔偿按照现行法律只判决实际损失,并无命价一说,但被告将要承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结果。如果征得被害方的谅解,就要给予对方必要的赔偿,这个金额的确定并非单纯多少的问题,是要经过艰苦努力工作,使这一赔偿金额即能使受害方满意并出具谅解书,同时也要在被告方的承受范围之内,得到谅解书可以得到从轻处罚。
    但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还要看律师的辩护,并非只考虑赔偿问题。
  •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法》有规定:nn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n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n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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