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用贷款购买了住宅,但是因为对方违反合同,现在想退房,不知道这两年的贷款利息是否由对方支付。 请让我困惑。 谢谢你

2020-03-14 03:51: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开发商从购房者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购房者。购房者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也是购房款的一部分,也应一并返还给购房者。然后,购房者应依据《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五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还给银行。
  • 办理二手房贷款的一般流程  
    1.买卖双方准备贷款资料。  
    2.预约银行,与银行面签贷款合同,并交齐相关贷款资料。  3银行通知评估公司对房产进行实地看房,评估公司出据房产评估报告。  
    4.银行审批借款人资料。  
    5.审批通过,银行出据批贷函。  
    6.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7.买方将契税票和领证通知单交到银行。  
    8.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9.买方收到房本。此处需要说明的是,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如果有担保公司的存在,买方将契税票和领证通知单交到银行,银行会给卖方放款;如果没有担保公司存在的话,卖方只有在银行办理完抵押登记后才可以收到尾款。
  • 买房子贷款延期,要不要交违约金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没有对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多少进行约定,如果有约定按合同约定执行即可。
      凡法律规定的违约金称为法定违约金。
    我国对法定违约金规定了固定比率和浮动比率两种。前者指逾期交货或延期提货的应按货款总额(指实际逾期和延期部分)以每日万分之三计算支付。后者则是只规定违约金的最低和最高百分比限额,具体由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确定。
    法律、法规在这方面有许多规定,订立合同时必须依照订立。即使合同签订时不写上,处理纠纷时仍应按规定办理。法定违约金又称为强制违约金,它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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