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房地产卡是我孩子的名字,我和买方签了一份合同,2万元存款,中中间人还收到了1万元存款,现在我有两个问题要问:1。我不知道房子有多少价格,签了合同,销毁合同,承担什么责任,2。补充合同增加到三倍存款,合理吗?

2020-03-14 05:05: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房屋买卖补充合同时,要注意在买方来办理二手房的按揭手续的时,可能会因为买方、房子甚至是银行的原因,而无法顺利 办理,因此我们在签订买卖补充协议时,应该要明确按揭如果未能正常的办理时房屋买卖双方的各自的责任的问题。近些年来,房屋买卖的双方因为签订合同的内容不一致,责任不明导致的纠纷时有发生。
    因此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明确的规定出现冲突之后的具体的处理方法。
  • 传真收到的合同如果有双方的签字确认,就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虽然传真收到的合同不是合同原本,但是传真也属于有效的书面形式合同,传真送达对方签收的时候合同就开始生效了。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法》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如果公司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员工赔偿,可参考下文办理;
      
    1、 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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