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2年嫁给了男人,结婚后出生了一个男孩,平凡的生活,男人经常喝醉酒,喝醉了,殴打和侮辱我,语言威胁我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已经分居两年多了,我想结束这段婚姻,我只想回家,孩子得到男人的支持,我需要抚养

2020-03-14 05: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居二年只在法律上只能做为一个离婚的理由.还是要经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如果能协议离婚的话就不用去法院了.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分,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 1、离婚后原配偶无继承权,但离婚不中止子女关系,子女依然享有法定继承权。
    2、仅为法定继承权,如果父亲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
    3、孩子如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需要保留必要的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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