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在贷款公司贷了5万,现在逾期4天,车被贷款公司开走,说要拖车费1万和违约金百分之20,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8-09-13 21:0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公积金贷款为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要有六个步骤:

    一、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申请。

    二、贷款银行审核合格后出具贷款意向书,借款人领取贷款所需的表格。

    三、借款人凭贷款意向书与售、建单位签订购建房合同或协议。

    四、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将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

    五、借款人办理担保手续:用房产抵押的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和“房地产抵押确认书”。用有价证券质押的,将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签订借款合同

    六、用于购房的贷款,由贷款银行将贷款连同借款人存款一并划转到售房单位账户,用于建修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付。
  • 因为经济紧张还款逾期,导致正在还贷的车辆被贷款公司拖走,给不少人带来了困扰:一方面这事确实是自己有错在先,感觉理亏;另一方面,车被对方拖走了影响我使用,要我还更多的钱,我也很无奈啊。
    先说明,贷款公司是没有权利拖你的车的,即使车贷逾期了,也无权这么干。
    贷款公司可以去法院起诉你,但是拖走你的车,是不对的。
    面对此类疑惑的朋友,我们提供2种措施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第一,选择报警,由警方调解;
    第二,提起民事诉讼,在对方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请求原物返还。
    至于拖车费及多增加的贷款,如果合同里面没有约定的话,则不需要缴纳,并且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车辆被拖走期间的个人损失。
    在这里奉劝各位,逾期还贷麻烦很多,反正迟早是要还的,还是尽早还款,省的麻烦找上门
  • 1,关于违约金数额的问题。
    有合同的从合同约定,对于违约金的数额确定,通常是以合同约定的数额为准来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所以你当时在贷款时肯定签订有贷款合同,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下应当对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有约定,你根据当时的贷款合同约定数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即可。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关于违约金上限的问题。
    法律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如果你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没有超过贷款金额的30%,也就是15万,那么你有违约行为时应当如约支付,如果违约金数额超过了15万,那么超过的部分你无需支付,因为已经超过法定上限,超出部分的约定违法无效。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按照《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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