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婆要离婚,有一套房屋在濉溪,是借款买的,委托人是我和媳妇的,可是借款都是我爸爸妈妈还的。我老婆提出离婚也要一半房屋,我不愿意给她,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3-14 12:5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登记结婚后,应当遵守我国法律一夫一妻的规定,不能同他人结婚,否则可能会构成重婚罪。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已经结婚,同时在外面又于他人同居的,符合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离婚。
    法院会根据实情,如果一方确实存在与他人同居的,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可以不进行调节而进行判离。
  • 进行房屋产权调换时,被安置房屋市场价值高于被征收房屋市场价,用于补足差价的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及第二十一条规定,房屋被征收人将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关于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若安置房屋市场价值高于被征收房屋市价,被征收人应补足差额价款,相应的,被征收房屋价高的,高出部分由房屋征收单位支付给被征收人。
  • 《婚姻法》对家庭暴力行为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