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下我和丈夫一直不和,两地分居一年多,他有家庭暴力,育有一子8岁,他也无论,常常威胁我导致小孩失学,小孩子没老年人带,一直就是我带在身旁,去午提起诉讼结过没离掉,要二次提起诉讼,他是外地的,之前在我这里上门服务,能够在我这里提起诉讼吗

2020-03-14 13:2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感情不和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之一,但双方离婚不受分居满2年限制,任意一方可起诉离婚;
    2、孩子抚养,协商不成,一般法院按以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您所述,孩子由你抚养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
  •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是由起诉方的起诉离婚理由决定的,与起诉次数没有关系,只要起诉离婚理由充分,法院会支持双方离婚,如果起诉离婚理由不充分,起诉多少次法院以不会支持双方离婚。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这里面保函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 若因家暴无法协议离婚,可以起诉离婚。起诉时,需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被告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等材料去管辖法院起诉,然后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无法协商的话就只能等待法院判决了。
    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主要会从经济条件、生活环境、身体状况、与孩子亲密程度、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多方面来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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