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妇女连续两次被同一人殴打,寻找两组人,脸被划伤,已被法医鉴定,还设立了案件,如何处理。

暴力伤害
2020-03-14 13:56: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医鉴定,是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故意伤害、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被害人的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被害人法医鉴定结果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的;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
    是区分嫌疑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重要依据,轻伤二级以上的,嫌疑人构成犯罪。可能构成伤残等级的,可以申请做伤残等级鉴定。鉴定依据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工伤伤残鉴定,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后可能构成伤残等级的,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分为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每个伤残等级工伤赔偿的标准不一样。
    鉴定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 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到判刑经过的步骤: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一、侦查阶段:
    1.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2.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二、审查起诉阶段:
    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2.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3.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4.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5.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6.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审判阶段:
    1.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2.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3.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 一、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被行政拘留、罚款;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