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连市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多少?北京市是多少?

2020-03-14 15:17: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关系、辞退、离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发生争议时,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若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调解后不履行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用人单位如果有劳动违法行为,劳动者除了选择申请仲裁外,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举报。如果遇到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主张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以每月工资两倍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最高可达11个月。
  • 统计职工月均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重要依据,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应该切实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工资统计办法执行。
    计算办法为:逐月统计职工的月均工资,相加之和,除以12就是月均工资,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统计。
    比如,职工从1月份到12月份工资合计为12000元,除以12个月,为1000元,那么这个职工月均工资就是1000元。再比如,一个职工从6月份开始工作,那么全年出勤为7个月,所得工资为14000元,除以7个月,月均工资为2000元。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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