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汽车敲响了警报,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没问题,没有医院,然后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付钱回家,第二天又感觉不好,那么谁出去?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3-14 18:1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医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上,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医保有特殊性,特殊在专人专用且无法取出。打个比方,从法律上来说,你的医保卡只有你能用,别人是不能用的,如果把它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不就说明法律允许医保卡共用了。
    基于此,医保在实践中通常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社会保险是最基本的保险,也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型保险。国家要求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是是最基础的保障,所以是保而不包。
    社保不保的地方:
    1.住院押金(住院要自己先垫钱,比如押金,还有如果是重大疾病的话要先拿钱再报销)
    2..手术中的自费器材.社保清单名录中自费器材及药物都是不可报销。
     
    3.ICU药物,ICU是重症监护,重症的病人用的药品都是进口自费药品,都是不报销的。
    4.住院期间家属额外开销
    5.住院及在家休息期间工资及奖金(住院及回家休养期间,按正规的劳动手续只能有基本生活补贴,主体的工资和奖金是不会有哪个单位会愿意给的)
    6.未来的收入损失。
    因为生病住院后影响未来的工作及收入,甚至某些大病后是无法再继续工作了,断了收入和生活来源社保不保。
    7.意外和交通事故,社保是不报销的,这就是为什么天有不测风云,首先一定要给自己和家人买意外保险的原因。

    8.社保是比例报销型的,也就是自己先花钱,然后去报销,比如医疗花费50万,要先自己出然后治疗完之后再去按照当地比例报销,如果比例是80%,那么剩下10万还是要自己出。

    那么买住院费用和意外医疗费用等商业保险等,一般都是提前给付型的,那么一旦发生事情就可以减轻负担。
  •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  
    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哪些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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