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给我的亲戚借了一笔贷款。他没有钱。但是钱没有从我手里流出来。我只是去银行签字。但是我没有得到钱。我的亲戚在银行认识一个朋友。我没看到钱。我们都在农村。银行工作人员可以证明钱是我的亲戚拿走的。现在,我做不到。

2020-03-14 18:2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小企业贷款申请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公司简介或组织文件等;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主要人员及拥有1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身份证或护照等;
    3)厂房、办公室、仓库等经营场地的房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4)企业近两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和近六个月的银行对账单、财务证明(如企业增值税专业发票汇总表等)等;
    5)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卡);
    6)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 债务追讨需要注意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
  • 工伤赔偿不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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