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1999年和我丈夫结婚生了一个孩子,因为我还不够大,没有得到许可证,2015年去了家里生第二个孩子,但是他们说我们没有资格生两个孩子,我想问问律师我们真的不能生两个孩子吗?

2020-03-14 18:29: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达到结婚年龄是不能领取到结婚证的,未领取结婚证而同居生活在一起的属于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不存在离婚说法。同居生活期间的财产一般归各自取得人所有,不能分别出各自所有的,按照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第十二条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公务员符合国家的政策、单位给准生证,生二胎也是没有问题的,就不会受到影响,允许生二胎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条:  
    1、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2、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3、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4、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5、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作为公务员当然要满足国家规定的允许生二胎的条件才能生育二胎,否则将会受到严格的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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