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已经16年了。 现在公司经济不景气,说要裁员增加工作量,我不同意。 公司现在削减我,我能得到多少赔偿金?

2020-03-14 18:55: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经济性裁员不是公司想怎么做都可以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经济性裁员只有四类
    1.企业转产
    2.情势变更
    3.经营困难
    4.破产整顿。而且如果人数超过20或超过企业人数的1/10,必须在裁员前与工会协商并报告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劳动合同法,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即你说的赔偿。按照法律规定,每工作1年折抵一个月本人工资,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本人工资计算补偿金。最长补偿12个月本人工资。
  • 公司裁员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下面是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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