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证明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吗? 此证明内容的入社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但没有离职时间,收款时间为2016年6月1日。 可以证明2015年10月15日至2016年6月1日双方都有劳动关系吗?
-
社会保险关系不等同于劳动关系。
社会保险关系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即依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在社会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包括养老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和生育保险关系。
-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