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盆友在机关事业单位上下班,他的老婆生孕两个女生,近期又未婚怀孕,我想问一下在如今最新消息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范畴机械能生孕三胎吗?对其工作中有什么危害?是不是征缴社会抚养费?感谢。

2020-03-14 23:44: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民超生一个子女的,一次性征收3000—5000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
    (一)或者
    (二)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按
    (一)或者
    (二)的计算基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不够间隔期生育的,一次性征收300—500元的社会抚养费;城镇居民一次性征收500元社会抚养费,每提前生育一个月,加收50元,最多不得超过1000元;  
    (五)早婚早育的,一次性征收500—3000元的社会抚养费;违法收养子女的,按超计划生育对待。
  • 社会抚养费指的是公民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给社会增加了负担,理应适当补偿所增加的社会公共投入的费用。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收养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或政府规章)规定,当我国公民的生育行为出现以下6种情形之一时,就要自觉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义务:
    1、公民再生育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条件,生育子女的数量超过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许可范围;
    2、公民未履行法定婚姻登记程序,在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的前提下的生育行为;
    3、公民收养子女的行为不符合收养法或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有关规定,或依法收养后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
    4、公民再婚生育行为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有关规定;
    5、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以及公民涉外、涉台港澳婚姻中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公民其他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的生育行为。
  • 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另外还有公积金 。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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