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女儿的出生证明书,户口簿上的和实际年龄不一致,女儿现在十几岁上初中,户口簿和实际年龄差一岁不能进学校,怎么变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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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补发程序及资料:
(1)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签名和加盖手指纹印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书;
(2)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填写并提交《补发申请表》;
(3)由原签发单位出具的并加盖印章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或相应的病历资料复印件;
(4)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5)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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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户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证明年龄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户口底账等);
(4)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申请人如果有固定职业,还需要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申请人如果是在校学生,还需要所在学校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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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户口本信息地点:想更改户口本信息,公民需要带上户口簿原件以及相关的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
公民户口簿信息更改,是必须到户籍所在地户籍部门才可以更改的,户籍部门是会对公民户籍底册等资料进行核对,归档进行更改的,因此,一般情况下户籍资料更改是无法异地办理,需到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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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更改户口本的“出生年月”: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要更正户口本“年龄”的,必须交验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来佐证;
2、而《出生医学证明》的记载,一经确定,原则上来说,就是不能更改的,在两者的“出生年月”一致的前提下,不能办理该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
三、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
(二)严格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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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