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绿灯开始后的主人,发现行人打破了红灯,我在斑马线上刹车,只是阻止行人撞上了我,怎么分责?

2020-03-15 07:58: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工伤是不追究劳动者责任的(自杀,自残,醉酒,吸毒除外),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
    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需承担何种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非机动车、行人存在过失时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属于过失相抵
    我国《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法律对侵权行为法中适用过失相抵的明确规定。
    过失相抵既可以适用于过错责任,也可以适用于无过错责任。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中规定了无论是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还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都可以适用过失相抵。
    《安全法》第61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第62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的规定。
  •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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