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92岁,已经去世,退休单位已经拖欠工资,现在已经有人死了30年了,说单位要买,然后给个便条,我想咨询一下,这笔钱可以给它。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15 08:29: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今后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 事业单位不是国家公务员,不能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的30年工龄即可办理退休,事业单位的职工,依然是按照规定,男60,女干部55周岁办理退休,如果是特殊工种,比如医院的X光放射医师,再就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病退,可以提前退休,没有别的办法,不过很多单位都自行采取内部退休的规定,你咨询你单位是不是有这个规定,办理内退之后,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正式退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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